전체메뉴

마이페이지
back

車輛介紹

TOYOTA 保險範圍

TOYOTA 保險賠償制度

內含於租車基本費用的保險與賠償
萬一發生事故,將賠償以下額度範圍內的保險金

[ 對人賠償 ]
每人無限制(含車輛責任險
[ 對物賠償 ]
每起事故無限制(免責金額最高5萬日圓)
[ 車輛賠償 ]
每起事故的車輛時價金額
(免責金額5萬日圓;巴士與大型卡車為10萬日圓)
[ 人身傷害賠償 ]
限額為每人3,000萬日圓*
  • 乘車者因交通事故而受傷時(包括死亡、留下後遺症),無論駕駛人是否存在過失,均支付賠償金額(上限3,000萬日圓。保險公司將根據保險條款認定賠償金額)。
  • 保險不涵蓋或不理賠的損害賠償應由顧客自行負擔。
  • 若事故屬於保險合約中的免責事項,將不予賠償保險金。此外,若無警察開立的事故證明,可能無法支付保險金。
1意外事故

請務必向警察備案。

  1. 救援傷者
  2. 請務必備案
  3. 通知租車的店铺
2車輛故障

若車輛故障或發生其他問題,請與TOYOTA租車預約中心或租車的店鋪聯絡。

不涵蓋在保險賠償制度,其他須由顧客自行承擔之情形(藍色標示項目) :

保險金無法理賠的事例
沒有向警察備案時(無事故證明時)
出發時所告知的駕駛人以外的第三者駕車所導致的事故
無照駕駛導致的事故
酒後駕車導致的事故
發生事故時已超出預定租車時間且未聯絡TOYOTA租車
爆胎 、只有輪圈遺失或損傷
其他違反TOYOTA 租車條款的事項(如將鑰匙置於車內因而遭竊)。